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氨水儲罐的火災危險性類別有哪些
氨水儲罐的火災危險性類別主要依據其儲存的氨水濃度來確定。以下是具體的分類及依據,一起來看看。
一、不同濃度氨水的火災危險性類別
1.氨含量小于10%的氨水
類別:戊類
依據:根據危險化學品名錄,氨含量小于10%的氨溶液不屬于危險化學品,因此其火災危險性類別定為戊類。
2.氨含量在10%至35%之間的氨水
類別:丙類
依據:根據《危險貨物品名表》規定,氨溶液(10%≤氨含量<35%)的危險性為第8類腐蝕性,但根據建規對火災危險性的定義,其火災危險類別定為丙類。特別是在電廠脫硝用氨水中,由于含氨量不超過25%,其火災危險性分類按丙類液體對待,防火間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GB 50016的相關規定。
二、液氨的火災危險性類別
雖然問題主要詢問的是氨水儲罐,但液氨與氨水相關,且其火災危險性更高,因此也值得提及。
類別:乙類
依據:液氨屬于28℃≤閃點<45℃的乙A類可燃液體。根據《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》GB13690-92和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GB50016-2006,液氨的火災危險性分類應定性為乙類第2項。液氨具有強烈的揮發性,與空氣接觸后迅速形成霧狀氨氣,當空氣中的氨氣濃度達到15.7~27.4%時,遇明火將可能引發爆炸。
氨水儲罐的火災危險性類別主要取決于其儲存的氨水濃度。對于氨含量小于10%的氨水,其火災危險性類別為戊類;對于氨含量在10%至35%之間的氨水,其火災危險性類別為丙類。而液氨的火災危險性類別為乙類,因其具有更高的易燃易爆性。因此,在設計和使用氨水儲罐時,應充分考慮其火災危險性類別,并采取相應的防火措施以確保安全。